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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期护理险评定机构申请条件

来源:海堂法律网


天津长期护理险评定机构:

业务范围涉及养老服务评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能够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其他医疗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自愿申请成为失能评定机构:

(一)遵守国家和本期护理保险管理和基金使用方面规定,近一年内未因违反长期护理保险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二)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式运营满3个月;

(三)未同时作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

(四)具备专业化评定队伍;

(五)配备符合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要求的软、硬件设备,能够按要求接入本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

(六)按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纳入失能评定人员管理:

(一)与失能评定机构签订劳动(劳务)合同;

(二)具有临床、护理、康复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能胜任现场评定工作;

(四)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规范化业务培训;

(五)其他失能评定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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