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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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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包含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转租合同效力如何判别

1、符合合同性质。依据《合同法》规定,两边之间的租借合同虽未经租借人赞同但这并不产生改变转租合同性质的后果,亦属诺成合同,该转租合同从两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收效,因此,该转租合同为有用合同。只不过该收效的转租合同的效能跟着租借人对原租借合同是否行使解除权而产生变化。在产生不合法转租时,租借人能够解除合同,也能够不解除合同。

2、符合合同自由准则。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准则,其意图是鼓舞买卖,维护稳定的市场秩序。不合法转租合同本质上属债务合同,债务合同成立的效能不应当受第三人约束,因此转租合同虽未经租借人赞同,亦应为有用合同。

3、符合合同功能。法律规定转租需经租借人赞同是出于维护租借人的利益,但往往未经过租借人赞同的转租并不损害租借人的利益,租借人与承租人签定租借合同的意图无非就是获取租借房子带来的租金收益,转租行为的产生并不影响租借人完成收益,在某种情况下,还能够保证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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