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海堂法律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科技企业员工守则 篇3

科技企业员工守则 篇3

来源:海堂法律网


  第一章 总则

  1、为规范企业和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1、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2、企业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3、员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4、员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回答企业提出的问题,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

  5、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6、企业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定期定向培训、职业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7、企业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个月为30天至3个月为90天,试用期过后签订正式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1、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2、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企业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5、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给予当事人经济补偿费。

  1)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违反劳动合同或本手册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4)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5)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被劳动教养的;

Copyright © 2019- zhuinvha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