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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毕业生录用接收函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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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经考核合格,同意接收xx职业技术学院 届 专业毕业生 到 部门工作,试用合格后给予办理录(聘)用手续。

  年 月 日

  (请沿虚线剪下寄回至:福建省龙岩市闽大路8号,xx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办,邮编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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