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民政局:
申请人张其来,男,汉族,现年55岁,家庭现居住成员4人,家住方城县城关镇北关村二里庄。于1979年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荣立三等功。
本人因患急性脑梗塞、2型糖尿病、高血压3级、及多发性动脉狭窄等疾病。先后在方城县中医院、河南大学附属南石医院就医,最终在最终确诊为极高危组 。除去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外开支如下:
首先在方城县中医院共用去贰仟肆佰叁拾肆元整,合计2436元。
其次在南石医院费用
20xx年6月份费用肆仟柒佰陆拾贰元,合计4762元。
20xx年12月份费用肆仟贰佰叁拾肆元,合计4234元。
后续治疗每月花费共计1500元,共计13500元
期间为妻子陪护丈夫的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共花费伍仟余元,合计5000元。
病人医疗费用总合计:住院费 23793元,后续治疗费13500元;陪护费用5000元,合计:42300元。
因本人是自卫反击战参战人员,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无力承担本次的全部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花费以让家庭负债累累,加上后期药物治疗费用。因此本人特向方城县民政局申请参展人员大病救助,忘贵局給予本病救助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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