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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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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精神损害是指因不法侵害导致个人精神利益受损,包括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丧失。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取决于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获利情况、经济能力以及受害人所在地的生活水平。对于直接损失,赔偿数额较容易确定,但对于间接损失如精神损害,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大致确定。法律分析一、什么是精神损害?精神损害是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到精神痛苦的客观事实状态。简言之,就是对民事主体精神利益的损害。对受害人来说,精神损害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精神痛苦,二是精神利益丧失或减损。精神痛苦有两种来源:(一)由于损害公民身体而造成的生理损害。当侵权行为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等物质性人格权时,给权利主体以生理上的损害,同时使其在精神上产生痛苦。(二)由于侵害公民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贞操权、一般人格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和身份权而造成的心理损害。这种损害具体表现为受害人精神的非正常状态,如气愤、暴躁、好斗、恐惧、焦虑、忧郁、沮丧、自卑、羞愧、悲伤、抑郁、烦恼、绝望等不良情感。精神利益丧失或减损,是指民事主体维护其人格利益、身份利益的活动受到破坏,因而导致其人格利益、身份利益受到损害。如人格尊严损害、配偶身份利益损害和荣誉利益损害等。二、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规的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一般造成的损失若属于直接损失的话,那么计算赔偿数额的时候相对来讲比较简单,但要是属于间接损失,如这里的精神损害的话,则就只能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大致确定需要赔偿的数额了。结语精神损害是指民事主体因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导致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损或遭受精神痛苦。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取决于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获利情况、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若法律或行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规定,则适用相关规定。对于间接损失如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大致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 第二十二条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新闻报道和文学艺术作品等不得含有歧视、侮辱精神障碍患者的内容。

第2种观点: 抚慰为主,补偿为辅原则。 精神损害很难像物质损害那样用数字来统计。法律上规定精神损害可以物质赔偿的目的在于这种方式有利于缓和或解除受害人精神上所遭受的痛苦,对受害人起到抚慰作用,从而进一步保护受害人的精神权益。这就决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本身并不是主要目的和惟一方式,精神损害赔偿只不过作为一种手段,并通过在经济上对受害人的补偿达到抚慰受害人的目的。因此,在精神损害赔偿中,应坚持抚慰为主,补偿为辅的原则。 赔偿数额适当原则。 正因为精神损害赔偿是一种抚慰性质的,这就决定了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数额时并非毫无。在国外,的确有许多精神损害赔偿额极高的案例,但这在公民收入普遍不高的我国并不完全适用。实际上近些年无论英美法国家还是法国家,在确认精神损害赔偿金时都试图使之标准化,也试图确定其最高额。因此,在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立法中有必要对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作一。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发生以下侵权行为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人格权受到侵害的;2、死者权益受到侵害的;3、身份权受到侵害的;4、婚姻关系受到损害的;5、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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