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时分割的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因车祸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人身伤害赔偿款,根据规定依法应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应当纳入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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