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是可以作废的。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成功之后,在当前未缴款的前提下,可以使用申报作废功能,对已申报的数据进行作废处理。除了作废外,申报人也可以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opyright © 2019- zhuinvha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