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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不付租金,能否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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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满足条件的话可以回收房子。1、按照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构成违约的话,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要求返还房屋及结算有关费用。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没有约定前述问题的,那么出租人可依留置权处理。即在第三人见证下打开门锁,将租客物品放置一处或搬离房屋后存管。等租客返回结算有关费用后再将其物品返还。2、如果是恶意欠租的话,出租人可以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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