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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扣分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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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行为将被记2分,包括超车、违反标志标线、超载、妨碍安全驾驶等。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的驾驶人只需通过科目一考试即可清除违法记分,而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以上的驾驶人需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后由交管部门清分。每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

法律分析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2、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4、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5、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6、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8、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9、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10、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11、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12、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相关知识:交通违章扣分周期怎么计算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结语

合理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驾驶人的责任,违法行为将会导致扣分。根据规定,一次违法行为将被记2分。超车、违反标志、载人超员、超载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驾驶人初次记满12分至24分只需通过科目一考试即可清除违法记分,而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以上的驾驶人则需要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后进行清分。请注意,交通违法记分周期是从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道路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二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七条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二)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的;

(三)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将机动车交由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申请人驾驶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予以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五条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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