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明确的事项:查清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查清租赁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要明确房屋租赁的用途;要明确租赁期间各种费用的承担;要明确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要列明出租物附属清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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