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原人事局《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擅自离岗、长期旷工的教师进行处理。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单位报到。逾期不到者,将予以辞退、清编,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xx市东区中心学校
x年10月21日
Copyright © 2019- zhuinvha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