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人(签字):
职务:合作社理事长
受权人(签字):
职务:合作社职业经理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合作社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职业经理依法行使相应的权力,履行相应的责任,组织完成好理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与任务,特予授权。
一、授权范围
(一)职业经理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各片区各项专业化服务检查,及时研究分析合作社经营管理情况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处理意见,督促、指导做好烤烟生产服务工作,组织对烤烟生产田间机械化、专业化服务的评价验收,并进行审核,按时对合作社专业队进行考核。
(二)根据理事会所做出的决议的.重要程度、缓急程度、涉及的范围等,分别采取召开经理办公会研究或直接决策等形式,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拟定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年度的实施计划和资金预算,做好成本控制,提出年度盈余分配方案。
(三)具有提请理事会聘任或解聘片区经理、财务人员、专业队长等主要部门负责人的人事权。
(四)代表理事长行使文件、合同、协议、责任状等文书的签发、签字。
(五)代表理事长行使一切财务支出、固定资产购置等事项,费用审批权限单笔为5000元之内,超过5000元的财务支出、固定资产购置由烟农代表大会研究决定。
二、授权书的生效
本授权书经授权人和受权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授权书一式四份,授权人、受权人各一份,监事长执一份,烟叶站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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