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1、申请认证材料,对文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后发放受理通知书;
2、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3、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施指南的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对需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施指南的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4、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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