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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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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房屋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调解,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

2.仲裁,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依法作出裁决;

3.诉讼,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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