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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招标投标合同中的违法行为?

来源:海堂法律网


法律分析: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若涉及违法行为,应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责任。一般地,应当区分违法行为种类并选择相应的救济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等。此外,如果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影响了合同履行,受损方还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1.《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3.《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有违法性质的,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当事人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引起民事纠纷,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二年内,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或者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同。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如果招标投标合同存在违法行为,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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