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总结
一、入境流向报检:口岸清关转异地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
口岸对装运货物的运输工具和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不对整批货进行检验检疫。
二、预包装:
(一)进口肉类产品及水产品,中文标签应当符合中国食品标签的相关规定,对标签进行检验
(二)进口水产品,中文标签应当符合中国食品标签的相关规定,对标签进行检验
(三)进口预包装化妆品:与标签检验有关的标签样翻译件。(进口是要标签审核,出口检验,不审核)
(四)进口预包装食品提供单证:原产地证书(预包装的食品和添加剂)
(五)出口预包装食品:提供,与标签检验有关的标签样翻译件。(进口是要标签审核,出口检验,不审核)
三、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包装要求:(预检后重新的封识是否也在包装上有要求)
(一)内外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材料,完好无破损。
(二)内外包装上就当标明产地国、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
(三)外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持期,储存温度等内容。目的地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输出国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四、出口水生动物外包装标明(一)养殖场注册号(二)水生动物品种和数(重量)
(三)水生动物内包装透明,便于检查。
五、出口水产品运输包装注明:
(一)目的地国家
(二)目的地地区
(三)出口韩国水产品:包装印有进口国文字(韩文)及英文
六、《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目录》3-5
外包装:注明产品用途
七、进口食品包装容器
1)范围
①食品内包装
②销售包装
③运输包装
④包装材料
2)进口商:备案管理
3)进口包装产品:检验
4)报检地点:到货地口岸
5)报检时应该提供单证:
①贸易单证:合同、5@p、装箱单等
②《入境货物报检单》
③《出入境食品包装备案书》(复印件),没有的,批批检验检测
6)检验检疫及放行
①同食品一起进口的,检验食品的同时,抽查食品包装
②未能提供备案的,报检时进口商可备案。
③没有备案的,批批检验检测
八、出境食品
(一)《出入境食品包装及材料检验结果单》,有效期一年。P147,这是食品包装生产
企业备案取得的单证
(二)预包装食品:与标签检验有关的标签样翻译件。(进口是要标签审核,出口
检验,不审核)
(三)出口至韩国的水产品:包装应有进口国文字(韩文)及英文标识,内容包括
1)品名
2)出口国家名称
3)注册登记加工厂名称及注册编号
4)所有标识清晰、醒目、持久。
九、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1)包装要求:包装上贴中文标签,直接运往使用的免贴
2)进口动物性饲料范围:包装上应注明饲用范围
十、出口饲料和饲添加剂
1)包装和标签要求:生产企业名称或者注册登记号
2)外包装印明:产品用途
①食品加工
②动物饲料加工
③仅用于工业用途
十二、出口玩具包装:在玩具或最小包装上标注“注册登记号”。进口货物木质包装
(一)范围:进境使用木质包装的需要报检
(二)要求:
1)输出国除害处理
2)加施IPPC标识,显著位置,至少相对的两面,清晰易辩,永久且不能移动
3)港澳中转的:港澳区除害处理,并施加IPPC标识或出具证明文件
4)旅客携带未施加IPPC的:
①检验示发现活的有生物,准予进境
②发现有害生物,除害处理
5)进境船舶、飞机垫舱木料卸离运输工具的:除害并加施IPPC,否则销毁
(三)木质包装相关行政处罚
1)未按规定赂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的
2)报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3)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擅自将木质包装卸离运输工具或者运递的
4)其他违反《动植物检疫法》
(四)木质包装,处3万以下罚款:
1)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擅自拆除、遗弃木质包装的;
2)未按检验检疫求对木质包装采取除害或者销毁处理的;
3)伪造、变造、盗用IPPC专用标识的。
十三、出境木质包装
(一)管理模式
1)除害处理:按质检总局规定
2)施加IPPC标识
3)出境货物木质抽查检疫
4)无需单独报检:货物出口时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并加施标识,抽查检疫
5)输入国有要求的,按输入国要求。
(二)木质包装货物出口时提供单证:
1)《出境货物报检单》
2)外贸单证
3)《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
(三)木质包装标识施加企业(热处理/熏蒸厂)监管
1)第一步:进行考核,设施、人员、相关质量管理体系
2)第二步:合格的《除害处理标识资格证书》并公布
3)第三步:同时质检总局备案
4)有效期:证书有效期3年
(四)木质包装标识施加企业申请应当提供资料:
1)《申请考核表》
2)《执照及批准证书》
3)平面图
4)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5)其他要求。
十四、出境动物,重新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的三种情况:
1)口岸中转场内改变包装的
2)出口前变更输入国家或地区的
3)超过规定有效期的
十五、出境观赏和种用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场应符合的条件
1)淡水水生动物包装用水:符合饮用水标准
2)海水水生动物包装用水:清洁、透明经过消毒处理
十六、输往利智的水果:水果包装箱一律用英文标注
①水果种类
②出口国家
③产地(区或省)
④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
⑤包装厂及出口商名称
⑥外包装:贴“输往智利共和国字样”。
十七、输往秘鲁的柑橘:包装箱用英文标出
①产地(省份)
②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
③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
④“中国输往秘鲁字样“。
十八、供港澳蔬菜,法律责任
①运输包装或销售包装上加贴、加施的标识不符合要求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②发生质量安全事件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生产企业:
a)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b)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十九、出口烟花爆竹
1)运输包装标记:
①联合国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标记
②出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登记代码
③明显位置加贴验讫标志。
2)《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用于品质检验P146)
3)《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4)加贴验讫标志:检验合格的烟花爆竹,其运输包装明显部位加贴“验讫标志”。
二十、出境打火机、点火
(一)运输包装: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1)《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用于品质检验P146)
2)《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二)产品标记:
①商品上应铸有:登记代码
②外包装上:
a)登记代码和批次号
b)外包装明显部位:验讫标志。
二十一、出境一般货物运输包装
(一)监管方式:性能检验
(二)范围:
1)N:出口货物商品检验的货物的运输包装容器
2)S: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的货物的运输包装容器
3)对外承包工程及援外物资,提供《性能检验结果单》
(三)报检时应提供的单证
1)《出境货物运输包装申请单》
2)生产单位出具的该批包装容器检验结果单(厂检单)
3)包装容器规格清单
4)客户订单及对包装容器的相关要求
5)该批货物包装容器的设计工艺、材料检验标准等技术资料
(四)《性能检验结果单》的使用
1)生产单位提供给买家正本。
2)货物出口报检时需提供。
3)同一批号,不同使用单位办理分证。
二十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一)监管方式:按照《国际危规》实施检验,列入法检范围
1)性能检验
2)使用鉴定
3)强制性检验:依据《国际海运危规》和《国际空运危规》
(二)危包性能鉴定
1)应提供的单证:
①《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
②生产厂的《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质量许可证》没有说明有效期③生产标准
④设计工艺、材料检验标准等技术资料
2)《危包性能检验结果单》的使用
①正本供给经营单位:两种作用
a)申请品质检验时使用
b)危包“使用鉴定”时使用
②同一批号,不同使用单位,办理分证
③本地区销往异地的流通凭证(需当地签发的)
④使用地出口的生产企业报检时:两种作用
a)品质检验时使用
b)使用鉴定时使用
(三)出境危包使用鉴定
1)应提供的单证
①与上面相同的《申请单》
②《性能检验结果单》
③危险货物说明。
a)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b)安全数据表
c)危险信息公示标签样本
d)自我声明:首次使用的,六个月以上的相容性试验报告或自我声明
④《6(c)篝火试验检测报告》:出口气体发生器类危险货物:“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6(c)篝火试验检测报告》
2)《使用鉴定结果单》的使用
①外经验收危险货物。
②港务部门装运
③分证:同一批号,不同使用单位
二十三、出口危险货的运输包装容器的生产单位:质量许可证制度
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指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一览表中的危险货物的包装,其内容包括:
1)常规危险货物包装容器
2)中型散装容器
3)大包装
4)25升以下的小型气体压力容器(如喷雾罐、打火机、点火)(一)
二十四、出口食品接触产品(新考点)
实施“监督管理”包括内容
1)企业分类
2)风险分级:(风险评估)
①产品特性:材质和生产工艺、使用特性、使用对象
②敏感因子:进口国或地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产品的社会关注
度、贸易方式、产品使用方式等(一)
(三)③质量数据:产品不合格情况、国内外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国内外退货、索赔和投诉情况等。3)产品检验4)监督管理范围:N、S的出口食品接触类产品,各种容器、用具和餐具等报检时应提供的单证
1)《出口食品接触类产品符合性声明》
2)产品检测报告等符合性证明文件
①检测报告内容与报检产品相符
②产品与输往国相符
二十五、出境小型气体容器
1)包装件厂检合格单(厂检单)
2)货物需进行“包装性能检验”,取得《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二十六、
对外承包工程及援外物资《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二十七、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入境船舶,飞机、列车等交通工具卸离运输工具的非动植物性物品或货物,作外包装消毒处理
二十八、装载过境动物的列车:进境口岸检疫,出境口岸不再检疫。
1.列车或其他包装容器必须完好,不得有货物撒漏。口岸查验列车和包装容器
2.符合国家要求的准予过境
3.发现列车和包装不严密,有可能使过境货物在途中撒漏的,采取密封措施。
无法采取密封措施的,不准过境。
4.装载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的列车,过境期间,不得开拆包装或
者卸离列车。
二十九、保税区
(一)报检范围:
1)法检的
2)未列入法检,但国家规定的
3)运输工具和集装箱
4)包装物及铺垫材料
三十、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不经加工直接出境的:(保税仓储作用)
(一)保税区检验检疫机构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换证
放行,不再实施检验检疫。
(二)须重新报检的情况:
(01)超过有效期的
(02)变更输入国家或地区并有不同检验检疫要求的
(03)改换包装或重新包装的
(04)已撤销报检的。
三十一、经保税区转口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一)应提供单证:
(01)输出官方《检疫证书》
(02)质检总局:《动物过境许可证》
(03)输入国或地区签发的《允许进境证明》
(04)转基因的:质检总签发的:《转基因产品过境转移许可证》
(二)入境时仅实施外包装检疫,必要时进行防疫消毒处理。
(01)包装密封状况良好
(02)无破损
(03)无撒漏。
(三)因为包装不良要在保税区内做以下简单加工而转口出境的货物,实施卫生检
验、动植物检疫以及食品卫生检验
(01)分级
(02)挑选
(03)刷贴标签
(04)改换包装形式
三十二、进口商品残损鉴定
(一)鉴定地点
1)卸货口岸
①散装进口的商品有残损的
②商品包装或商品外表有残损的
③承载进口商品的集装箱有破损的
2)商品到达地
①国家规定迅速离开口岸的
②打开包装后难以恢复的或难以装卸运输的
③需要安装调试或使用中确定其致损原因、损失程度、损失数量和损失价值的。
④商品包装和商品外表无明显残损,需在安装调试或使用中进一步检验的。
(二)出口口岸重新申报数/重量检验鉴定的出口商品:
(01)批次或标记不清
(02)包装不良
(03)到达出口口岸前的运输数/重量发生变化
三十三、免验
(一)不适用免验的范围:
1)食品
2)动植物及其产品
3)危险品及危险品包装
4)品质波动大或者散装运输的商品
5)需出具检验检疫证书
6)依据检验检疫证书所列重量、数量、品质等计价结汇的商品
(二)免验商品报检时应提供的单证:
1)《进出口商品免验证书》
2)贸易单证
3)该商品的品质证明
4)包装合格单
三十四、严密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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