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百日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定期报
告制度的通知
各市级局专卖科:
为推动我省“百日市场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为各单位提供学习交流平台,省局拟在局域网开辟《“百日市场整治”专项行动》专栏,并建立专项行动定期报告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一)打击卷烟制假源头。主要包括打击制假窝点、包装窝点、原辅材料的加工窝点,烟机设备、原辅材料供应网络和假烟分销网络等情况。
(二)治理卷烟零售市场。主要包括内部规范经营、治理公开摆卖非法卷烟、无证经营卷烟、非正规渠道进货行为以及非法配送网络等情况。
(三)加强对物流运输及分销环节的监管。主要包括对铁路货运站、汽运中转站、机场等运输枢纽及XX、高速公路的监管检查情况。
(四)打击非法经营烟叶。主要包括打击非法收购、贩运、加工及经营烟叶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况。
二、报告时间
自专项行动开始至结束之日,以市级局为单位,20天为一
个周期上报有关情况。第一次上报时间为12月4日下午3点前。
三、报告方式
(一)严格按照报告内容,填报专项行动成果报表(见附表)。
(二)根据本单位市场整治重点和特点,以书面形式列举整治成果(特别是不在省局专项行动成果报表内容之中的工作成果)。
(三)以简报方式不定期报告本单位专项行动动态,尤其是采取的重大行动、重大案件和取得的重大成果。
(四)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于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局。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为了更好的掌握全省工作进度,推动“百日市场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省局在实行报告制度的基础上,还将根据报告内容,编发专题报道,以滚动网页形式,在省局(公司)网站《“百日市场整治”专项行动》专栏上定期或不定期登载。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工作分工,严格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要严格把关。各县级局主管领导尤其是专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对上报内容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级专卖部门
要实事求是,认真统计汇总有关数据,按时上报有关报表。专项行动报表不经主管领导签字不得上报。
三要按时上报。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上报专项行动报表及有关动态信息。省局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编发信息,指导工作,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附:河南省“百日市场整治”专项行动报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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